一些华人家庭先撰写了信托文件,或遗嘱文件,然后又申请了人寿保险;或者多年前申请了多份保险,如今又成立了家庭信托,或准备撰写遗嘱。那人寿保险,遗嘱,信托这三者的关系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在上述情况下,有哪些最常遇到的问题?insurGuru©️财富学院的这篇专栏文章,就将分享以下最常见的4个问题。
1.人寿保险和遗嘱/信托的区别
遗嘱,信托,和人寿保险,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独立平等的。
通过对这三者的单独使用,或者灵活的搭配使用,应用在财富传承和遗产规划领域,可以帮助不同的家庭达到各自的财务目标。
2.我可以在遗嘱和信托里重新指定保险受益人吗?
不可以。
您无法使用遗嘱和信托修改或取消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只有人寿保险的所有者,才可以指定谁将成为这份保险的受益人,在您过世之后,受益人得到死亡理赔金。
请注意,凡是指定了受益人的资产合约,不受遗嘱和信托支配。可以指定受益人的资产合约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现金存款账户,IRA退休账户,401k账户,教师退休金账户,人寿保险理赔金等。
当您身故后,这类资产会直接支付给受益人。
(>>>推荐阅读:科普|美国现金存款如何传承给受益人?需要额外的费用吗?)
3.我的人寿保险受益人和我的遗嘱/信托受益人必须一样吗?
不用。
再次回到第1点,人寿保险,遗嘱,信托这三者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三者可以分开处理和设置,也可以组合处理和设置,决定权在于我们自己。
例外情况是,在施行“夫妻共有财产”制度的以下州,配偶可能默认成为保险,遗嘱,和信托的受益人。
- 亚利桑那州
- 加利福尼亚州
- 爱达荷州
- 路易斯安那州
- 内华达州
- 德克萨斯州
- 华盛顿州
- 威斯康辛州
4. 可以把信托作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吗?好处是什么?
可以。
我们通常撰写一份生前信托,来表明希望如何处理身后的财产和子女监护权问题。
人寿保险的理赔金也属于“资产”范畴。如果我们不希望直接把人寿保险理赔金给到受益人(如未成年),我们也可以把信托作为人寿保单的受益人,来接收这笔财产。
我们可以在信托文件里,按照自己的意愿,添加如何管理和支配这笔理赔金的条款。这就是生前信托和人寿保险配合使用的好处之一。
文章小结
在实际情况中,遗嘱和人寿保险,并没有太多交集,归根到底,在于人寿保险的理赔金,是保险公司掏的钱,不是我们自己的钱,因此,不受我们的遗嘱支配。
而信托,则是类似于成立了一家虚拟的公司,雇佣一名“职业经理人”,来按照我们的意愿处理资产。具体关于生前信托的文章,可以访问美国人寿保险指南网过去的专栏:“1分钟了解什么是生前信托,它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也可以选择将人寿保险理赔金这笔钱,交给这家“公司”来打理,也可以选择直接留给受益人,这个决定可以变更,随时都可以进行,整个业务执行流程也是灵活和成熟的。
如果您已经拥有自己的家庭信托,并决定通过信托来管理人寿保险理赔金,或希望将人寿保险理赔金受益人从信托中独立出来,您可以联系您的人寿保险经纪人,递交修改人寿保险受益人的申请,实现人寿保险和信托的组合或分离。(全文完)
附录
*”How to Choose Beneficiaries for Life Insurance Policies”, 2021/01/13, Julie Garber, https://bit.ly/3plMFSb
*本文中涉及的“信托”,代表的是可撤销生前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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