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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人壽保險可以認為是一種“投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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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 帕里什(Steve Parrish),在退休規劃領域有40年的工作經驗,擔任美國金融服務學院退休收入中心聯合主任。在64歲時獲得退休收入認證專業領域的RICP®️認證,拒絕退休。在福布斯雜誌最新的專欄,分享了他關於人壽保險是夠可以認為是一種“投資”的觀點。以下是編譯的全文:

在財務規劃顧問會議上,我經常被問到:“人壽保險是不是一種投資?你真心是怎麼想的?”

我的調查員對我的回答感到驚訝——“我可以告訴你,人壽保險對我來說是一項投資,它讓我從現在開始受益。“

我跟她解釋說,在20多年前,我開始每年在一張儲蓄分紅型終身人壽保單里存錢,這種保單當時被涉及為低費用,注重現金值的積累增長。每年三月,在我從工作中領到我的年度獎金後,我都會信念滿滿地寫一張支票給保險公司。在過去的20年間,我的保單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唯一的改變就是,現金值賬戶在不斷地以稅務優惠的方式進行增長。

快到去年的時候,我的家庭開始變化,我也從行業里的工作,轉到學術界工作。換句話說,我不需要身故賠償保障了,我的稅率也較低。於是我做了一次免稅的轉換,將我的保單轉換為了一份立即支付的年金。現在,我和我的太太每個月都會收到一份固定數字的收入,直到我們彼此都過世才會停。過去20年積累的現金價值的稅,按照我們的預期壽命按比例計算。值得一提的是,我可能在還沒退休的時候就可能過世了,我的太太會因此得到一份免稅的身故賠償金。如果我沒過過世,我的保費稅後內部收益率大概約為6%。

用人壽保險在遺產規劃里的“投資”

首先聲明,絕大多數人壽保單的用途,是為了達到風險管理的目的。賠償金是對發生意外情況的對沖。這筆錢的意圖是用來支付債務,給遺孀提供收入來源或其他。即便對於我這種情況,我也還有其他的人壽保單,用來支付身故賠償。

但是由於稅務上的好處,人壽保險也可以被用作一種投資。這不僅僅是說,除了身故賠償,還有現金價值這一點。想一想,對於一個富有的家庭來說,一份保單的身故賠償,能省下上百萬的稅。富裕的家庭常常使用朝代信託來把財富傳承給下一代。這種情況下,家庭就成為了投資者。對着這些家庭幾代人來說,面臨的就是3種涉及財富轉移的聯邦稅,稅率在40%:贈與稅,遺產稅,以及隔代遺產稅。問題就是,什麼樣的投資,可以最大化的使用$1140萬美元的隔代遺產免除額?

一個常見的解決方案就是使用人壽保險來解決隔代遺產稅。人壽保險具備的優勢正是在人過世的時間點才會進行賠付,而且是免收入稅的。我們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來展示這個資金槓桿。一個富裕的奶奶,用她$1140萬的隔代遺傳免稅額度,來支付了一筆一次性付清的人壽保單。假設這個保單的身故賠償金是$2500萬,放在一個朝代信託里。這個信託的設計原理是,當奶奶過世的時候,信託得到保險公司免收入稅的一筆賠償金,然後開始給奶奶的子女支付這筆錢產生的利息,作為奶奶子女的收入。而$2500萬美元的本金,在第二代過世後,最終會給到孫子這一代。人壽保險在這裡成為了最大化的槓桿工具。當奶奶去世的時候,沒有人需要支付贈與稅,遺產稅,以及隔代遺產稅。在最後,孫子女擁有了$2500萬的信託,而且繼續運轉。即使考慮通貨膨脹,這個家庭也財富在三代人傳遞過程種也幾乎不會有貶值。

用人壽保險在退休規劃里的“投資”

我如何使用我自己的保單的案例就是一個更加典型的,使用人壽保單作為退休規劃的案例。本質上,我用我的保單,作為了一個稅務優惠的月收入來源渠道。在我早期收入較高,應付稅較高的年份,這份保單賬戶幫助我推遲付稅,而現在在我收入較低,稅率也較低的退休日子裡,則把收入和對應的稅平均的分配到每個年頭。

用現金值人壽保單作為補充退休收入規劃,還有其他的方式。需要強調的是,這首先是一份“保險”產品,提供身故賠償的手段。 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7702節要求保險公司要充分考量足夠的風險因素,這樣的產品才能符合稅法的規定,被國稅局當作人壽保險對待。 因此,在保單生效的同時,身故賠償就立刻生效了。

也就是說,用人壽保險進行退休收入規劃的策略就是,將儘可能多的保費轉換為現金價值,並將最少的金額分配給身故賠償金。 這就通常涉及到兩種身故賠償的類型兩種高級保單測試 – 這一部分最好由專業保險代理人或保險公司去處理。

這種策略的理念是,當我們還在工作賺錢的時候,我們就持續地向保單賬戶里存錢,獲得推遲付稅的現金價值。當我們步入退休年齡後,保單賬戶就變成了一個收入的來源渠道。保單的功用在這個時候就發生的變化,從工作年份的現金價值積累和意外保障功能,到退休時候的現金價值支取和退休收入功能。

工作原理(使用萬能型終身人壽保險為例)

首先,在退休的時候,我們停止支付保費;其次,我們決定從保單中每年取多少錢作為收入。

人壽保單賬戶中累計的存入的保費總額,是我們的本金。人壽保單賬戶的稅務優勢是“先進先出(FIFO)”,所以從保單賬戶中最早提取的錢,是本金部分,會被認為是退還的保費。當本金耗盡的時候,我們就以“借貸”的方式,從保單中借錢出來。

換句話說,借貸出來的金額,是我們需要的收入金額,加上貸款利息。 由於這筆收入是貸款,因此不適用於稅收情況。 用保單做退休收入的策略,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從保單賬戶中拿出太多的現金價值,以免發生保單失效的情況。 如果保單賬戶的現金值被耗盡,則需要補稅。

這可能聽起來很麻煩。 但是人壽保險公司已經讓這個過程變得非常簡單。 技術領先的保險公司會將整個流程自動化,每月進行檢查,保險公司知道什麼時候從本金提款轉為貸款提款。當保單賬戶的價值快要耗盡時,在附加條款的保護下,該保單變成一份不會失效的合約。對於我們來說,我們得到每月或每年定額的免稅退休金。從概念上來說,這個工作流程很像Roth IRA賬戶——我們存入稅後的錢,而取錢的時候免稅。

金融行業確實一直在爭論人壽保險作為“投資”的優缺點。 指責通常是集中在過高的收費,差勁的保單維護管理水平,以及不切實際的保單計劃書方案。但把人壽保險當做一項“投資品”可能得到的稅務優惠,這一點無須質疑。簡單的說,人壽保險能以延遲付稅的方式構建現金價值,並可以免稅的方式提取。

回到文章開始的第一段,我的調查員問我的問題。是的。如果在正確的狀況下,正確地運用,人壽保險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投資。

附錄
1. “Is Life Insurance An Investment?”, Forbes, 07/09/2019, https://bit.ly/2Geub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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