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壽保險指南網 insurGuru©️專欄)當步入婚姻時,高額人壽保單的歸屬問題,就擺在了夫妻雙方面前。在回答關於“人壽保單”到底歸誰這個問題前,不得不提及美國部分州實行的“夫妻共有財產”制度。
“夫妻共同財產制度”是什麼?
夫妻共有財產制度,Community Property,是指對於在婚姻期間獲得的任何財產,夫妻雙方享有獨立的,不可分割的和平等的所有權。
美國大多數州奉行的是“夫妻分別財產”制度,但在下面十個州,實行的是“夫妻共有財產”制度:
- 阿拉斯加州
- 亞利桑那州
- 加利福尼亞州
- 愛達荷州
- 路易斯安那州
- 內華達州
- 新墨西哥州
- 得克薩斯州
- 華盛頓州
- 威斯康星州
在上述這些州內,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通過勞動(Earnings)所得獲得的財產。” 即使一項財產的所有權(Title)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只要這個財產是在婚姻期間,用勞動所得收入獲取的,都會被認為是夫妻共有財產。
人壽保險在“夫妻共同財產”制度州的情況
在婚姻生活期間購買的人壽保險保單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投保人因故離世,身故賠償金額的一半金額,將會計入到投保人總的遺產里。
如果一份人壽保險保單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私有財產,但是在結婚後,保費是由“共有財產”來進行支付的,那麼應該怎麼算呢?各州有不同的法律規定。
在得克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和新墨西哥州,法庭會遵循“最早期的所有權”規則,人壽保單將會繼續成為原始投保人的私有財產,而忽略到保費是由“共同財產”支付這一情況。
在上面這種情況下,如果持有保單的夫妻一方過世,還健在的另一方能從保單中拿回作為“共同財產”支付的保費總金額,但是無法享受保單的增值。
什麼情況下人壽保單算私人財產?
在“夫妻共有財產制度”州,夫妻雙方在結婚前獲得的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在婚姻中,夫妻一方通過繼承、遺贈、贈與的財產,也會認為是個人財產。
因此,如果您作為受益人,得到了一筆人壽保單的身故賠付時,這筆身故理賠金,屬於“遺贈”情況,因此完全算是您的個人財產。同樣,您在婚前已經付清的人壽保單,也算做您的個人財產。
(全文完 insurGuru©️ Heather Xiong 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