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寿保险指南网 insurGuru©️专栏)当步入婚姻时,高额人寿保单的归属问题,就摆在了夫妻双方面前。在回答关于“人寿保单”到底归谁这个问题前,不得不提及美国部分州实行的“夫妻共有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什么?
夫妻共有财产制度,Community Property,是指对于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任何财产,夫妻双方享有独立的,不可分割的和平等的所有权。
美国大多数州奉行的是“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但在下面十个州,实行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制度:
- 阿拉斯加州
- 亚利桑那州
- 加利福尼亚州
- 爱达荷州
- 路易斯安那州
- 内华达州
- 新墨西哥州
- 得克萨斯州
- 华盛顿州
- 威斯康星州
在上述这些州内,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劳动(Earnings)所得获得的财产。” 即使一项财产的所有权(Title)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只要这个财产是在婚姻期间,用劳动所得收入获取的,都会被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人寿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州的情况
在婚姻生活期间购买的人寿保险保单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投保人因故离世,身故赔偿金额的一半金额,将会计入到投保人总的遗产里。
如果一份人寿保险保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私有财产,但是在结婚后,保费是由“共有财产”来进行支付的,那么应该怎么算呢?各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在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和新墨西哥州,法庭会遵循“最早期的所有权”规则,人寿保单将会继续成为原始投保人的私有财产,而忽略到保费是由“共同财产”支付这一情况。
在上面这种情况下,如果持有保单的夫妻一方过世,还健在的另一方能从保单中拿回作为“共同财产”支付的保费总金额,但是无法享受保单的增值。
什么情况下人寿保单算私人财产?
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度”州,夫妻双方在结婚前获得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中,夫妻一方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的财产,也会认为是个人财产。
因此,如果您作为受益人,得到了一笔人寿保单的身故赔付时,这笔身故理赔金,属于“遗赠”情况,因此完全算是您的个人财产。同样,您在婚前已经付清的人寿保单,也算做您的个人财产。
(全文完 insurGuru©️ Heather Xiong 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