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执行CRS,香港步其后尘,专业人士7点深度剖析对寿险客户的影响。
核心提示:
1.在保险行业中,受到CRS影响的主要是一种业务,即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2.香港不再是安全避风港,从2018年开始,香港执行CRS。
目录
- 什么是CRS?
- 什么样的资产需要CRS申报?
- CRS对高净值人群选购寿险的影响
- 怎么判断我选择的保险产品可能纳入CRS税收体系?
- 为什么美国保险能规避CRS?
- 为什么要买美国的人寿保险?
- 如何购买美国的人寿保险?
- 附录
一、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是一套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和申报的标准,它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为推动国际税收事务而制订出的一套有关国际税务情报自动交换的新标准。
简单的说,就是各国政府为交换居民财务信息的情报网络。本文末尾列出了对CRS的详细介绍供查阅。
二、那什么样的类型的资产需要CRS申报呢?
CRS规定,以下5类类型的资产是需要申报的:
- 01.存款账户
- 02.托管账户
- 03.现金值保险合约
- 04.年金合约
- 05.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三、CRS对高净值人群选购寿险的影响
1.在保险行业中,受到CRS影响的主要是一种业务,即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2.香港不再是安全避风港,从2018年开始,香港执行CRS。
受影响的这类“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类,具体就是指,其所具有的投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它所具有的防范风险的意义类型的产品,像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的年回报率为多少的一些保险类理财产品,也是很多客户首选的主力产品,如指数型万能险(Indexed Universal Life,IUL)类。
如果你买的保险纯粹就是一个“保险”,不具有任何投资的意义,那本文和您关系不大。
但如果你购买的保险或者准备配置的资产符合下面讲述的情况,那么都会纳入CRS的范畴。
四、怎么判断我选择的保险产品可能纳入CRS税收体系?
第一种情况:
如果你直接购买这些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那么你作为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通常你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账户信息会被保险公司报送给其所在国或地区政府,然后传递给中国政府。
第二种情况:
如果你通过信托来持有境外(如香港)保险计划,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可能还是你,但是整个保险的拥有者(具有变更受益人的权利)是你在离岸地(如开曼)设立的一个由当地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此时报送信息的方式会有所不同。因为在CRS下这类信托也可能会被分类成“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一种),当保险公司发现保险的拥有者(policy owner)是一个信托,而且该信托也属于金融机构的话,保险公司是不需要对这个账户做任何报送工作的,因为在CRS下金融机构持有的账户是不属于“需要申报账户”的。此时申报的工作就落在的信托身上,信托作为离岸地开曼的金融机构,会把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信息以及信托下资产(即保险计划)信息一同报送给中国政府。
由此可见,不论是直接购买和持有境外保险还是通过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持有保险,只要信托或者保险公司都位于CRS参与国,那么通常都是逃不过CRS的“天网”。
五、为什么美国保险能规避CRS呢?
理由很简单,美国并未加入CRS。
美国并不属于OECD发布的已经签署或者承诺签署CRS的国家或地区之一。在美国所开的银行账户,用其开设投资账户,缴纳保险费用,投资实业都不需向任何国家申报。
此外,外国人配置美国寿险,无需缴纳遗产税。根据美国税法,境外人士购买美国寿险,其理赔是完全免税的。这也是为什么全球各国那么多高净值资产客户纷纷飞往美国购置大额保单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中国客户面临遗产税出台的税务风险,甚至还会面临追溯期5的问题。而从单纯的人寿保险选购投资时机来说,又是越早购买越划算。所以尽早规划和购买美国的寿险也是国内富豪合理避税的配置首选。
六、为什么要买美国的人寿保险?
第一,美国的保险公司重信誉。除在投保的头两年之内自杀身故和战争外,其它情况均赔付,包括:酒驾、吸毒、自然灾害、犯罪过程中死亡等。美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保险公司找借口不赔或是故意拖延理赔的。
第二,保险公司行业是美国社会的基础设施,由国家政府部门(Department of Insurance)管理和兜底。当保险公司无法经营时会由政府指导进行合并和收购。最著名的案例是2008年金融海啸,AIG(美国国际集团)面临倒闭,最后美国政府进行了救助。这一举措虽然震惊了美国社会,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但是也说明政府通过保护保险公司来捍卫基础设施的决心。
第三,人寿保险业在美国是个成熟而发达的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是,美国人寿保险的保费在全世界来说也是更便宜的。评测显示发现,在美、中国大陛、香港和台湾买同样的保险,美国的保费只有中国大陛的五分之一,香港的三分之一、台湾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买同样的保险,在中国大陆仅所花费的资金成本是美国的5倍。
第四,美国人寿保险具有避债避险功能。利用美国人寿保险可以使财富与个人分离,规避政治、婚姻破裂、企业经营等债务风险;美国的保单不容易被其它国家的司法机构执行;配合家族信托使用,可以给财产最大保护,避免现金价值被债权人追索。
第五,根据美国国税局规定,寿险保单内收益免资本利得税,死亡赔付免收入税,不可撤销信托内的保单免遗产税,因此,不可撤销信托+大额寿险保单是美国绿卡、护照持有者以及美国税务居民天然的避税工具。
第六,美国大额人寿保单也是高净值人群常用的海外资产配置的优先选择。我们举一个例子:35岁的女性,每年只需要花费1万美金,连续缴费10年,通过合理配置,甚至可获得高达100万美金的大额保单,10倍的高杠杆是国内保险,乃至香港保险不能达到的。
七、如何购买美国寿险产品?
很多客户由于时间,精力和专业的原因,无法接触到一手信息和美国市场运作原理,加上市场的多元化和部分寿险产品代理人为了市场竞争,也会采取一些主观抨击的手段,让原来不太复杂的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所以小编从自己的角度阐述一下美国保险行业的几点基本常识。
有了这些常识,就非常方便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指导经纪人为您的财富保驾护航。
1.美国寿险经纪要销售一份保险,必须要现持有保险经纪执照,否则违法。
2.美国保险公司只负责发行寿险产品,销售是由寿险经纪(Agent)去完成。
3.寿险经纪Agent或者寿险销售Broker 签约和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的不同产品来进行销售。
4.最终客户的寿险产品,是受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合同。
所以在美国,任何人,也能通过考试,拿到寿险经纪(Agent)执照,获得从业资格,然后可以选择不同的产品代理公司或销售网络,去销售不同的寿险产品。
如果这个人销售业绩比较好,ta也可以选择通过Broker资格考试,从Agent升级为Broker,从而独立开设一家公司。这个时候,ta就可以签不同的保险公司产品来销售,同时也可以招聘Agent为ta签下的产品进行销售。
当然,ta也可以基于性格,成本等诸多元素的考量,继续选择当一名Agent。总的来说,这种从业和销售的模式,跟美国房地产从业情况雷同。
掌握了上面的美国寿险行业常识,对于打算选购寿险的客户来说,不管是A财富管理集团,还是B理财规划公司,本质上就是一家销售或者打包销售公司。而最重要的是,选择一位合适的经纪,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福利(Rider),和经纪通过沟通,通过专业化的设计,定制一款适合自己切身利益的具体产品。
附录:
《CRS是什么?什么人需要关注》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7047794
《【科普贴】美国5类人寿保险入门知识》
https://thelifetank.com/5-life-insurance-in-us/